两部委要求政府定价药再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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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8:22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上海讯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减轻群众医药费负担。 通知在六个方面作出要求一是继续降低政府定价药品价格;二是规范企业自主定价药品和医用耗材的价格行为;三是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四是加强医生用药管理;五要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和价格调整工作;六要积极研究探索医疗付费方式
另据新华社报道,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日前发布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这是我国首次对抗菌药临床应用发布指导性意见。抗菌药物滥用的后果除了导致病人的花费加大外,更导致患者的耐药性增加。如果继续滥用,终有一天将会导致人类本身对所有抗菌药物都有耐药性,病人将无药可用。但业内专家认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只是对抗菌药物使用的一个指导原则,只作为医生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导性而非强制性要求,因此要想根治抗菌药物滥用的现象,还必须进行医药体制改革,彻底铲除医药回扣这个“根子”。(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