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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万元保险该赔给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9:12 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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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湖北省首例非典患者状告治疗医院案在黄冈市黄州区法院开庭,当事双方就5.8万元大病医疗保险赔付款的归属展开辩论,法院没有当庭判决。

  案件颇受关注

  去年4月,黄冈市黄州区中心医院医生张宏被确诊为湖北省第一例非典病人,他在黄州
区中心医院就治期间共用去治疗费用14.8万元。去年9月30日,张宏收到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武汉分公司赔付的大病医疗保险5.8万元,但“钱还没焐热”就被医院拿走。今年9月,张宏将黄州区中心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5.8万元保险赔付款(见本报9月20日报道)。

  开庭时间定在昨日8时30分,许多媒体记者提前半小时到场。有数十人旁听了庭审,其中大部分是黄州区中心医院医生。一位退休的老先生称,“街上的人都在谈论这件事,所以过来听听。”

  医院—————

  垫付医疗费,理应得赔付

  庭审持续了约90分钟。黄州区中心医院院长凌泽淦称与自己的员工打官司,心情很悲凉。他说,为5.8万元钱纠缠这么长时间,感觉很累。张宏在医院治病没花一分钱,政府关于“非典病人免费治疗”承诺得到兑现。而大病医疗保险“保”的是医疗费,保险的基本赔付原则是补偿原则。只有投保人先交医疗费,保险公司才会依据医院提供的医疗费票据对投保人进行补偿。但张宏的医疗费是医院垫付的,赔付款自然应该交给医院。

  院方还表示,依据去年4月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非典治疗费用的文件:对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要通过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途径,解决患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所以,张宏的大病医疗保险应当用于补充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部分。

  此前记者采访时,院方提供的数据显示,根据国家财政部专员审计,截至2003年5月31日,黄州区中心医院用于抗非典的资金达306万元,且医院作为抗非定点医院,住院部被封闭4个多月,损失600余万元,而各级政府的拨款包括救护车和设备也仅51万元。

  患者—————

  保险是商业行为赔付款应归个人

  张宏则认为,政府承诺非典治疗费用全免,医院不能收了政府的钱还收保险公司给病人的赔款。他的代理律师主张,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是典型的商业保险公司,大病医疗保险费是由单位和个人分担,但赔付是针对个人的,理应由张宏个人所有。院方则称,大病医疗保险是政府行为下的商业行为,而且只有单位在为职工购买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才能投保,个人根本没资格投保。

  拒绝和解,择日宣判

  庭审的最后阶段,审判长两次问当事双方是否愿意和解,双方态度坚决,表示不愿和解。

  庭审结束后,张宏说自己等不及判决结果下来,要马上返回温州打工。去年5月,张宏出院后,在黄州区中心医院呆了不到半年,就提出辞职,到浙江温州打工,继续做医生。(记者裴道彰实习生宋韧)(来源: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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