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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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9:28 河北日报 | ||||||||
广泛吸收辖区内农民、个体民营经济和其他各类经济组织入股本报10月14日讯(记者张辉)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农村信用社将通过广泛吸收辖区内农民、个体民营经济和其他各类经济组织入股,构建农村信用社新的产权关系,同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郭庚茂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葆珍、省政协副主席秦朝镇参加会议。
近年来,我省农村信用社立足服务“三农”,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截至9月底,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203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393亿元,其中农业贷款余额为725.8亿元,占全省各类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的89.7%。特别是近3年来,累计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246亿元,受益农户达200多万户。 会议指出,农村信用社改革,不是一个单纯的金融问题,而是事关农业、农村、农民和国民经济全局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从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从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实际需要出发,从改善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角度,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据了解,我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要按照“明晰产权、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以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宗旨,以改革产权和管理体制为重点,围绕不断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支农力度这一首要目标,积极推进农村信用社的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业务创新,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提高支农服务水平,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和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真正成为服务“三农”的社区性地方金融企业。 郭庚茂指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必须把握重点,积极稳妥推进。一是要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要求,在搞好清产核资、明晰现有产权的基础上,做好增资扩股工作,通过广泛吸收辖区内农民、个体民营经济和其他各类经济组织入股,构建农村信用社新的产权关系。同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约束机制;二是通过改革管理体制,落实省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职责,落实市、县政府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责任;三是深化农村信用社内部管理机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真正建立科学、有效的经营管理机制;四是要把提高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水平贯穿于改革的始终,切实加大支农资金投入,继续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等多种便民贷款方式,为三农发展提供更加丰富的金融服务;五是抓好国家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各级政府对农村信用社要出台相应的配套支持措施,积极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