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防治方案 重点防蚊灭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9:47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省卫生厅近日制订登革热病防治方案。该方案对登革热疫情报告和监测、疫区(疫点)处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诊断和治疗原则等做了明确规定。 方案提出,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登革热疫情必须网络直报。全省县及县以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具备网上直报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应立即通过网络报告病例。
方案提出,为防止登革热病境外输入,各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应建立与当地疾控机构疫情通报机制。对来自登革热疫区及有蚊媒的船舶、飞机、集装箱及时进行卫生处理,防止蚊媒通过这些载体传播扩散。 方案指出,登革热传播媒介为伊蚊,已知12种伊蚊可传播本病,但最主要的是埃及伊蚊和白伊蚊。我省多为白纹伊蚊传播。 方案强调,登革热预防的重点在于防蚊和灭蚊。必须动员群众或组织专业队伍清除一切小积水,对饮用水缸实行勤刷洗、常换水并加盖防蚊,必要时在水缸内放养食蚊鱼或采用其他生物灭蚊方法消灭蚊幼虫。对难以彻底清除的非饮用小积水,可投洒废油类或缓释杀虫类药物杀灭幼虫。个人防护时,市民的住房卧室应普遍安装纱门纱窗、使用蚊帐或点蚊香,健康人群可喷洒避蚊、驱避剂防止蚊虫叮咬。 方案指出,患者一般表现为突然起病,畏寒、发热、伴有较剧烈的头痛、肌肉痛、关节和骨骼痛及疲乏、恶心、呕吐等症状,患者还可能出现面、颈、胸部潮红等症状。方案强调,目前对登革热治疗尚无特效药物,应严密观察病情,积极对症治疗。 N本报记者 李雅/龚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