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宝马”车主怎是“无名氏”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9:51 沈阳今报 | ||||||||
盛大林一辆“特号”宝马轿车强闯收费站,并发生口角。经请示领导批准,收费站免费予以放行。然而,一分钟后,那辆已通过收费站的“宝马”竟绕了回来,同时赶来了三四个手持棍棒的壮汉,并将收费员打伤。这是今年国庆期间发生在贵州的事儿。(10月14日《贵州商报》) 10月12日,《南方都市报》的几名记者在深圳采访一起交通事故,遭到了宝马车主(
前不久,也是一辆“宝马”在中国人民大学校园将一名女学生撞倒。车主不但不道歉,而且不承认撞人的事实。肇事者的朋友竟然直截了当地问:“多少钱可以摆平这件事儿?”(9月28日《京华时报》) 这样的事儿还有很多很多。可以说,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一起“宝马”或“奔驰”撞人耍横的事件见诸报端。在长沙,一个老板夫人甚至在4个月内连续开着“宝马”和“奔驰”撞伤行人,而且撞人后还若无其事!“宝马”车主们为何如此嚣张?财大气粗、有恃无恐当然是重要原因。但问题仅仅在于车主一方吗? 就最近发生的这几起“宝马”事件来说,广大读者都在密切地关注着肇事者的身份:如此霸道,何方神圣?然而,令人失望的是,车主或肇事者的大名都被小心翼翼地“讳”去了。在贵州的那起打人事件中,司机是“李某”,手持棍棒的几个人甚至连姓都没提及;人大“宝马”撞人事件的主角,最后的报道只是说他是一家企业的老板、被撞女学生同系的学兄;发生在深圳的那起“宝马”耍横事件,报道则说“向记者施暴的戴白帽子的男子名叫尹××,黑T恤男子名叫刘××,平头男子是刘××的司机,粉裙女子是刘××的妻子”。 对于这种恃强凌弱的热点事件,人们最关注的是耍横者都是什么人物,而不是被打者姓甚名谁。然而最近发生的几起事件中,受害一方总是真名实姓,偏偏横行者被蒙上了面纱。在人大校园撞人的“宝马”车主在扬长而去之前曾声称:“我今天把车放这儿,明天你们就会知道是谁。”既然如此,有关单位或媒体为何不让他“亮亮相”呢?难道这些“宝马”车主们都是“无名氏”吗? 回想起来,事情往往如此:每当发生这种强弱严重不对称的冲突,有关方面都会有意无意地把强势一方“保护”起来,让公众看不到“庐山真面目”,除非事情闹得太大(比如哈尔滨“宝马撞人案”、长沙“宝马奔驰连环撞人案”)实在掩盖不了。中国古有“为尊者讳,为贤者讳,为亲者讳”之说,现在“为强者讳,为富者讳”也开始大行其道了。 从权利的角度讲,公众对公共事件当事人的情况有知情权;从公平的意义上说,弱势群体更需要保护,而强者更应该置于“阳光”之下,接受舆论的“审判”。然而,事实往往适得其反。坐着象征着财富的“宝马”、“奔驰”,本来就气壮如牛,再加上那么多额外的保护层,他们岂能不更加肆无忌惮———这大概才是“宝马”车主们越来越横的根本原因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