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法庭建设专项资金 木兰原副县长被判十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15:05 东北新闻网 | ||||||||
木兰县原副县长耿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法庭建设专项资金据为己有。13日,哈市动力区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耿某有期徒刑10年。 2002年10月,耿某任副县长,主管政法、城建,谎称在为木兰县法院争取资金过程中,个人花销不少费用,至今没有得到解决。领导同意按该县委、县政府有关招商引资优惠及奖励政策规定,解决耿某为争取资金所花的费用。2003年1月15日,第一笔资金到位后,木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