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伤员被抬下120公交督查车缘何越俎代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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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16:09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10月13日上午,六安市发生了一起公交车与摩托车相撞事故,骑摩托车人受伤,可正当“120”救护车来到现场将伤员抬上车准备送医院时,随后赶到的公交公司督查车却要求将伤员用该车送走,这一幕让许多在场的六安市民大惑不解。 10月13日上午7时50分许,在六安市梅山北路大圆盘西路口处发生一起摩托车与公交车相撞事故,骑摩托车人倒在地上,流血的手捂着腿一脸痛苦状。不久,接报的“120”救护
昨日上午,该市中安公交公司崔经理向记者解释称,他们公司并未与任何医院签订专送合同,之所以用公交督查车去送伤员,主要是考虑到“120”直送的人民医院救治费用较高,而公交车主的承受能力又不足,因此,遇到一般小事故、伤员伤势又不重的情况下,就采取直接用公司车子就近送医院的办法,如果是脑外伤或其他重伤情况,就请救护车送进医疗条件好的医院。 该市“120”负责人也向当班医护人员询问了当时的情况,得知当时是因公交公司方面要求坚决才同意放弃伤员的,同时还索要了10元出车费用。该负责人表示这种情况他们经常遇到,其原因可能就是该市“120”至今尚未实现社会化管理。而一旦“120”从现在隶属的医院脱离出来,实现就近、就急和就便的原则后,应该就可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了。并且该负责人也表示,该市“120”成立院前急救中心的问题已得到批准,目前正在积极筹建中,正式运行约需一年左右时间。(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