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贪污贪的书记受审时称不收钱就会被追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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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6日01:47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镇原党委书记朱福忠,为个人炒股,竟涉嫌受贿、贪污现金共计达1725.85万元。14日,成都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因案情复杂,直到晚8时庭审才正式结束。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朱本人进行了辩解。他的很多说法,让旁观者大吃一惊。 庭审首先由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据公诉机关指控,朱福忠利用职务之便,于2002年
对于公诉人的指控,朱福忠表示,他对收受相关人员的现金并没有太多的异议,但其辩称以前的供述并不全是事实。朱在庭上为其辩解说,几乎所有的款项他在收到别人的钱或在开口向别人提钱的事情时,都一直向对方说明,这是借的钱,以后肯定会还的。对于公诉机关随即予以“为什么借款都没有借条”的反击,朱辩称因为都是熟人,所以用不着打借条。对于为什么一直没有还过“借款”,朱称主要是自己在股市没翻本,才一直没有归还。 在庭审中,朱除了称自己收的都是借款外,还为自己收的钱找了不少花样百出的理由,比如收到的成都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田某某的36万元,朱福忠就辩称,那是田给他的“冰释前嫌”款。朱说,他和田的仇怨极深,以前,田还花钱雇了3个杀手四处追杀他。后来,田找到他,将钱交给他,第一次他没收,第二次田又送钱来,并出言说,“你把这钱收下,我们的仇怨就化解了。如果你不收的话,那就表示你还一直在记着我们之间的仇怨,那我们就一直仇下去,看最后是你吃亏还是我吃亏。”朱说,他听田这样说后,又看田诚恳地说得眼睛都红了,又怕他再找人追杀自己,于是就收了钱。 《华西都市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