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整治路面行车秩序 重罚11种交通违法行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6日03:11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为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频发势头,从10月20日到12月20日,我省将集中整治路面行车秩序———严管重罚11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本报讯进入秋冬季节,我省连续发生多起重特大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频发势头,昨(15)日,全省公安交警系统决定奋战60天,专项整治路面行车秩序,严管重罚11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据统计,9月1日至10月14日,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19起,造成96人死亡,105人受伤。特别是10月以来,14天时间就发生了5起。重特大交通事故频发,为我省道路交通安全敲响了警钟。 为遏制交通事故频发势头,省公安厅决定,从10月20日到12月20日,交警系统要加大执法力度,在全省范围内集中整治以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为重点的11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努力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控制在最低限度,减少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力争确保不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 此次集中整治,山区和丘陵地区以预防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城市和平原地区以预防多发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整治重点是:客车超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强行超车,不遵守交通信号行驶,上路拖拉机载人和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超车等严重影响路面行车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农村道路,要查处无牌无证车辆,无证驾驶,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行为;高速公路,要坚决控制车速,特别要针对秋冬季节雨、雪、雾天气增多的特点,加强恶劣天气下的交通管制。 (交总宣本报记者李丹实习生张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