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正式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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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6日06:58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省厅宣记者晨迪)昨日,四川省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首例民警意外伤害保险赔偿在达县公安局举行了赔付仪式。这表明,四川省公安厅为全省公安民警投保的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已正式启动。 5天内拿到6万理赔款
10月10日20时许,四川省达县公安局百节派出所所长廖举龙与所指导员桂承川接通知到县局汇报工作,途中发生车祸,廖举龙不幸因公牺牲。事故发生后,达县公安局及时与中财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保险赔付事宜。10月15日上午,6万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就交到了廖举龙家属梁经菊手中。这是省公安厅启动全省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后获得的第一笔理赔款。 因公入院日补贴25元 据了解,四川省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案是由省公安厅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共同协商完成。省委、省政府安排专款为公安民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总的保险金额及分类保险金额分别为:一般意外伤害保险总金额6.5万元,其中意外死亡、残疾、烧伤保险金额为6万元,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额为5000元,日住院津贴标准为每人25元。 方案还特别约定,在一般意外伤害保险金额6.5万元的基础上,一级英模另外增加3万元,烈士增加2万元;二级英模增加1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