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修订地方计生条件,放宽或取消二胎生育间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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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6日10:27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北京电】除西藏外,我国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部完成了地方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制定修订工作。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维庆说,各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突出了依法行政、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合法权益的思想,普遍取消了一孩行政审批制度,修订了各种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收费和罚款项目,如二胎生育调节费等。多数省放宽了二胎生育间隔,吉林、上海、海南三地取消了生育间隔。
在完善地方立法的同时,各级政府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力度有所增加,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逐年好转,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 (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