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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行业协会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6日14:47 金羊网-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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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会申请不再跑断腿

  本报讯 记者曾璇、通讯员任宣报道:部分条款在全国具先行性与实验性的《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草案)》今日起向社会征求意见。

  以往,申请成立一个行业协会,“公章旅行”跑断腿,有的申请七八年之久,至今无
法成立。

  而条例草案第九条则是全国首创的、具重大突破意义的规定:申请设立行业协会不再需要发起人出具主管部门意见,而是由登记管理机关收到发起人的申请书后,征求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的意见,在2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筹备的决定。

  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许道生介绍,本次征求意见主要针对几大问题:行业协会管理体制问题;“一业一会”问题;行业协会的职能问题。

  条例征求意见稿将在省人大常委会网站()、南方网(www.southcn.com)和10月18日《南方日报》上全文公布。社会各界人士可于10月29日前,通过传真(020-87760718)、电子邮件(rdnsw@tom.com)和网上留言(www.southcn.com)对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发表意见,也可将书面意见邮寄到广州市中山一路64号省人大内司委办公室(邮编510080)。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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