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税改在沈阳启动 今明两年退税5.8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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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6日16:24 新华网 | ||||||||
新华网沈阳10月16日电(记者姜敏)随着沈阳化工集团、东北制药集团、沈阳机床集团等70户企业首批办理退税手续的顺利进行,“东北税改”工作在这个老工业基地启动。今明两年,该市国税局将对全市八大行业6692户企业实行退税,退税总额为5.8亿元。 据介绍,“东北税改”出台基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去年10月,中央在《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在东北优先推行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
经复核统计,沈阳市共有6692户企业经申请后被认定为可进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其中装备制造业4113户,石油化工业1123户,冶金业269户,汽车制造业264户,船舶制造业2户,农产品加工业885户,军品企业5户,高新技术企业31户。此次应抵扣的税金为5.8亿元。按照国家规定,今年有3.5亿元可退还给企业,其中历年的陈欠抵顶税金1亿元,可退税金2.5亿元。其余的2.3亿元税金明年将继续抵扣。 沈阳市国税局局长赵恒在谈到这项惠及东北企业的税改政策时说,它可以减少企业的成本支付,使企业更具竞争力,从而创造更多的税源,为振兴东北经济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相关专题:中央拟将振兴东北列为国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