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再审议选举法上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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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6日16:34 深圳晚报 | ||||||||
物权法再审议选举法上日程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10月22日至27日召开 新华社北京10月15日电定于10月22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将对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进行首次审议,对物权法草案进行再次审议。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委员长会议15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首先汇报了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就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和地方组织法修正案草案、企业破产法草案的修改情况作了汇报。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胡康生就物权法草案修改情况,提请审议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和刑法修正案(五)草案的情况作了汇报。2002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民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民法草案中的物权法草案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再次审议。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椿霖在汇报提请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的情况时说,草案从完善我国治安管理法律制度和适应社会治安发展形势的需要出发,在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基础上,作了较大的调整,增加了应当受到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增加了对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进一步完善了处罚程序。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毛如柏就提请审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的情况作了说明。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积斌还就提请审议《国务院关于1998年特别国债付息问题的报告》的情况作了汇报。 根据议程草案,本次常委会会议还将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基层法院建设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情况的报告。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