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贪官法庭上辩称“我不收钱就会被追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6日17:01 汉网 | ||||||||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镇原党委书记朱福忠,为个人炒股,竟涉嫌受贿、贪污现金共计达1725.85万元!14日,成都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朱福忠把企业当成自己的“提款机”(本报14日曾作报道),先后向在该镇承建工程的9家公司索要和非法收受现金1183万元。 “钱是借的,我会还”
朱在庭上为自己辩解说,几乎所有的款项他在收到别人的钱或在开口向别人提钱的事情时,都一直向对方说明,这是借的钱,以后肯定会还的。 110万是活动费 对于向董某索要现金的指控,朱福忠辩称,“当时是董的一宗土地生意很久没办到国土使用证,给我110万活动费,让帮助其办证”。 收钱为“冰释前嫌”! 对于一建筑公司老板田某某给其36万元的指控,朱福忠就辩称,那是田给他的“冰释前嫌”款。朱说,他和田的仇怨极深,以前,田还花钱雇了3个杀手四处追杀他。 后来,田找到他,将钱交给他,第一次他没收,第二次田又送钱来,并出言说,“你把这钱收下,我们的仇怨就化解了。如果你不收的话,那就表示你还一直在记着我们之间的仇怨,那我们就一直仇下去,看最后是你吃亏还是我吃亏。”朱说,他听田这样说后,又看田诚恳地说得眼睛都红了,又怕他再找人追杀自己,于是就收了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