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被罚2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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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6日17:18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昨天,北京市宣武区卫生监督所对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因实验室内感染,造成今年春季京皖SARS传播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4月在北京和安徽发生的SARS疫情,源于实验室内感染。是由于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实验室安全管理不善,执行规章制度不力,技术人员违规操作,造成实验室污染和工作人员感染,导致SARS在社会传播,使数人发病,一人死亡。(李维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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