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得按规矩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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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7日03:50 山西晚报 | ||||||||
城乡统一电价是0.475元/度,相信谁都明白这个规定,但在收费时,不同的收费主体有了相同的举动:抬高电价。目的也是相同的:多收费,绝对不能亏了自己。 且听听这些人都是怎么说的。线路损耗、公摊、总分表存在误差、签了协议的……责任并不完全在于收费的人,也可能是向他们要钱的人也在乱收费。想起一位检查人员这样感叹:个人理由不能大于国家法律,不管是什么理由,收费方都应该执行国家的定价,这些人
其实,多收费的人并不是不明白,只是在涉及到经济利益的时候,不肯放弃多得利益。层层多收,最后吃亏的就只剩了“手中无权”的老百姓。而老百姓或因不知道自己多交了钱,或因国家没有相关规定,不知道该向谁投诉,怎么投诉,或者担心被穿小鞋,被打击报复,担心投诉了只是空欢喜一场等种种原因,很多消费者无奈又愤懑地做了“案板上的鱼肉”,明知吃亏也忍了。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逐步觉醒,如今的老百姓不愿像以前那样任人“宰割”了。我们还欣喜地听到主管部门说,无论有什么理由,抬高电价都是违规的,都应该受到处罚,老百姓可以要求主管部门对收费行为进行规范。 在民众的觉醒和国家法律法规面前,任何理由都会显得苍白和无力。我们期待着,在政府部门的“执法必严”下,种种乱收费行为能最终止步。 萧华 (来源: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金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