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乙肝病毒58新生被劝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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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7日05:41 天府早报 | ||||||||
山东省医药工业学校这一做法引起各界质疑,律师称学生可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诉 早报讯据鲁中晨报报道,山东省医药工业学校的58名新生入学没几天,就在学校体检中被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学校“在无奈之下”将这58名学生全部劝退。被劝退的学生感到不解,法律和医学界有关人士也对学校的做法产生了质疑。
考生 入学十天我被迫离校 据山东考生孙强(化名)向记者反映,今年他考入山东省医药工业学校,开学之初,学校在体检中查出他是乙肝病毒携带者。9月3日,学校向58名查出携带乙肝病毒的考生发出劝退通知,10日前后,他们这些学生全部离开了学校。孙强非常无奈地说:“乙肝病毒携带者就没有权利上学吗?现在各个学校的招生都基本结束了,我们怎么办?”据他说,全家都为他被学校劝退一事闷闷不乐。 学校 学校这样做也是没办法 记者与山东省医药工业学校取得联系,该校招办吴老师告诉记者,学校确实劝退了58名被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新生,目前这些学生都离开了学校,但他们一直在与学校就这件事进行沟通。学校在前几年也曾查出少数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些学生已经毕业,但从2002年开始,学校对这一问题非常重视,去年就劝退了部分学生。学校这样做也是没有办法,学校毕业的学生绝大多数将直接接触药品,从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讲,这部分学生不适合从事这类工作;另外,即使学校允许这些学生继续在学校学习,但他们毕业后也很难找到工作,因为用人单位检查出毕业生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也会毫不客气地将他们拒绝。 律师 学校损害了学生的权利 山东省齐鲁医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称:“学生感染病毒,而不是肝炎发作的话,是不应该对他们拒之门外的。这样做与学校管理人员对乙肝病毒的认识不足有关系。目前,国内乙肝病毒携带者还占不少的比例,如果这些人都在求学、就业和生活中受到歧视,确实很不应该。” 山东众英律师事务所律师孟晓林说:“一般情况下,乙肝病毒携带者不构成对其他人的危害,学校这样做损害了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58名学生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 新闻资料 1998年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布了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修订)》,其中第19条规定: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者不能录取到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专科专业: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新闻链接 全国首例乙肝歧视案 2003年,安徽芜湖青年张先著大学毕业参加了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和面试的成绩在近百名竞争者中排名第一位,然而在随后的体检中却被检查出感染了乙肝病毒。同年9月25日,芜湖人事局宣布:张先著因体检不合格不被录取。11月10日,张先著正式向芜湖市人事局所在的新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人事部门“歧视乙肝患者”。由此引发了受全国关注的“乙肝歧视”案。 新闻时评 “乙肝歧视”背后的漠视 我国13亿人口中有近1/10的人,即约有1.2亿人属于乙肝感染者,但并没有具体的症状,有时这种状况甚至会伴随一个人的一生,但乙肝感染者在就业和生活中屡遭歧视的现象并不鲜见。现实生活中,乙肝患者与病毒携带者因人们的无知而畏惧进而受到歧视。然而,如果全国1/10的人口,从求学、就业到恋爱、结婚都要遭遇“乙肝歧视”的话,那么就会由此导致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一些政府部门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将乙肝病毒携带者拒之门外,使得一些基层用人单位敢于“肆无忌惮”、“理直气壮”地搞起“乙肝歧视”。 “乙肝歧视”反映了对乙肝患者权利的漠视。可以这样说,正是由于乙肝传播常识的缺乏和法规的弹性规定,让乙肝患者遭遇了极大不公平。这种不公平不仅仅停留在升学和就业方面,而且也体现在心理挫伤上,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伤害有时往往会更长久。(人民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