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虚开1.9亿元发票案首犯被执行枪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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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7日13:55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 (记者牛绍强) 虚开增值税发票1.9亿元,给国家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被称为“建国以来最大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大案”告一段落。前(15)日上午,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审判大会,在宣读完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的命令后,首犯谭劲被执行枪决。 14日下午,绵阳市中院宣读完最高人民法院对谭劲执行死刑的核准命令后,谭劲当即向在场的政法干警检举了涉及江油辖区三起抢劫、盗窃犯罪线索,欲立功减刑逃脱一死。
14日临刑前,谭劲再次故伎重演,绵阳中院副院长胡昌永指示,尊重罪犯依法享有的权力,不惜一切代价一切力量,迅速查清谭劲提供的线索!江油警方连夜展开缜密排查。15日凌晨,江油警方证实,谭劲检举三案件的线索经过查实又系编造!上午10点过,正义的枪声响起,狡猾的“发票大鳄”结束了罪恶的生命。同案犯李斌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处罚金10万元;杨开国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5万元。 新闻回放“皮包公司”虚开发票1.9亿 2001年1月中旬,谭劲、李斌、杨开国登记注册了“绵阳高新区众诚物质有限公司”,广东人谭劲任总经理,绵阳人李斌负责财务、会计事务,杨开国任法人代表。谭劲、李斌等人自2001年3月12日至同年6月29日止,先后给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共计25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78份,价税人民币1.9亿元,税额人民币2760万余元。其中受票单位向当地国家税务局申报抵扣进项税合计2735.1万元,承平公司为此先后给谭劲好处费92500元。 2002年12月,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谭劲、李斌、杨开国违反国家税收政策和发票规定,利用“皮包公司”为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被受票单位向税收机关抵扣税款2735.1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依法一审判决谭劲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