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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不可随意报案抓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7日20:28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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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电显示:我是一名做日用品生意的小业主。去年一个生意伙伴欠了我一万余元钱一直拖着不还,现在找人也找不到。我急需要这笔钱用,请问能不能向派出所报案告对方诈骗?王先生

  律师回复:这种情况不能随便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因为诈骗犯罪行为是指故意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采用欺诈的手段,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的行为。也就是说,对方与你
交易所做的一切行为纯粹就是为了从你的口袋里骗钱。但是这要与民事活动中的违约行为严格区别开来,即便是在交易中有部分的欺诈行为,也不能随便定为诈骗。而司法部门也不能随意以涉嫌诈骗的名义插手经济纠纷。

  一般的债务纠纷,当事人应该注意在对方的债务履行期届满2年内及时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可以通过司法调解、仲裁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债务证据确凿,权利义务明确,而且能知道债务人的下落。债权人还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对方限期内还钱,达到法定的条件后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主任贺晓辉(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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