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10月22日表决北京新交法,本市公民可报名参加旁听“机动车负全责”周五定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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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7日23:57 华夏时报 | ||||||||
泛CBD市人大10月22日表决北京新交法,本市公民可报名参加旁听“机动车负全责”周五定论市人大10月22日表决北京新交法,本市公民可报名参加旁听“机动车负全责”周五定论http://www.chinatimes.cc华夏时报·华夏网2004-10-18 本报记者鲁海燕报道本周五,在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上,将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表决稿)》进行表决。届时,市民关注
昨天,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出公告,宣布市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将于2004年10月20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召开。在本次会议上,还将审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草案修改稿)》,表决《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表决稿)》;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工作委员会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并审议北京市政府关于“提高防范和处理重大突发事件能力,保障公共安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并评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欣庆、市规划委员会主任陈刚的述职报告。 本市公民欲旁听会议,可直接到建国门南大街6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预约,也可电话预约,并于当日会前半小时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登记,凭身份证领取旁听证,参加旁听。预约电话:65291818(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原作者:来源:华夏时报共有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