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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花”事件追问:市民素质低还是管理欠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02:42 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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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3日上午8时许,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与裕华东路交叉口东北角,因施工单位开“绿灯”,造成摆放在绿化带内的上万盆观赏花遭到市民“哄抢”。记者赶到现场时看到,各种鲜花被搬得七零八落,花坛内到处是弯腰挑花的人,有的人甚至骑来三轮车成车地往家拉。

  据目击者介绍:当日早晨7时多,交叉口东北角现场绿化施工的工人将花盆扔到便道上
,一些遛弯的老人觉着可惜,问能不能搬几盆,得到肯定的答复后,人们开始往家搬。行人发现有人搬花,也没人管,就停车跟着搬了起来。后来,搬花的人越来越多,造成了现场混乱不堪的“抢花”事件。

  “抢花”事件与布展成本

  国庆期间,石家庄市园林局负责布展的街道、公园,用了各种鲜花120多万盆。各区园林部门、各单位摆放的鲜花,虽然没有具体的统计数字,应该是一个不小的数目。

  记者从一苗圃了解到,节日期间用来布展的鲜花,绝大多数是专门培植的,一般在3月份左右播种,6个多月后开花,花期一个月左右。因为是大面积培植,像串红这样一株普通的鲜花,其成本在1元钱左右。重复利用类的鲜花,因要经过温室处理,成本相对高一些。国庆过后,撤展的绝大部分鲜花就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一般会对它们进行集中处理,盆土和花盆则可以重复利用。

  与这样高的布展成本相比,在撤展时发生的“抢花”事件,的确让人深感遗憾。

  国庆节过后,上演“抢花”事件的不仅仅只有石家庄一个城市。据报道,10月11日早上,沈阳市政府广场国庆期间装饰一新的花坛,在一个多小时里,被几十位市民弄得残缺不全;安徽庐城市民也将装扮街道的鲜花,一盆盆地拿回家。“抢花”事件在省会及其他城市多次上演,也足以说明,这不是偶然事情。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人都提到,这些花杂乱得堆在一边,应该是园林部门不要的东西。与其当垃圾一样地处理掉,还不如拿到家里再养几天。见一个人可以拿,其他的人也感觉不拿白不拿,“拿”花的人越来越多,以致场面失控。

  市民问题还是管理问题?

  每一次“抢花”事件上演后,舆论都会提到市民的素质问题,那么,到底是市民道德修养不够,还是管理欠缺呢?

  石家庄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梁勇认为,“抢花”问题应该一分为二地来看待,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家户户养花,只是有些人不想花钱买,看到别人拿,自己也不想错过“占小便宜”的机会。即使是这样,也不能完全归咎于市民素质低下、道德修养不高,因为在撤展之前,大街上、公园里的鲜花并没有人去哄抢。

  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在撤展时,鲜花胡乱堆放,长时间不处理,给人的感觉就是“不要了”。现实中,“抢花”事件不仅多次发生,而且没有人通过合适的方式告知市民这些花要怎样处理,能不能拿走。可以说,哄抢局面的产生首先是管理者的疏漏,进而造成市民的误解。

  声音

  作家陈冲对媒体关注比较紧密,“抢花”事件也引发了他的思索。他认为,不能单单谴责市民的素质,鲜花的管理者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些不要的花虽然枯萎了,但不能当垃圾一样堆放在街上或广场上。另外,如果那些花的确是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市民可以拿走,有关部门也应该搞个有秩序的方式,以防这种混乱的局面发生。

  陈冲认为,“抢花”事件的发生,也反映了我们教育理念方面存在着问题。参与“抢花”的人未必不知道那样做不体面,在有利可图时,他们在利害与是非的权衡上就失衡了,把“利益”看得比“是非”还重要。

  目前,从学校到社会,道德修养方面的教育比较欠缺,“‘抢花’事件给我们的教育部门也敲响了一记警钟。”

  本报记者:刘丽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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