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出警帮人讨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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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03:10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据华商报18日消息一家在当地颇有名气的公司因为资金暂时周转不开,拖延了老客户数万元货款四五天,陕西洛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却出警与债权人一同到这家公司“讨债”。日前,警方的这种做法受到当地群众的质疑。知情人:民警吃了答谢饭 据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反映,9月26日,洛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3名民警驾驶该局的一辆桑塔纳警车,与山阳客商张某等一同来到位于该县城关镇的一家农贸公司,原因是该公
据称,当晚张某为了答谢民警“帮忙”,还在洛南一家饭店设宴款待“表达心意”。而且,据知情人了解,这些山阳客商和洛南县公安局一些人有“私人关系”,否则,民警不会那么“卖力”,“那么多民工工钱被拖欠,也没有哪个刑警去帮着讨要啊!”债务人:不给钱就铐走我 10月14日中午,记者找到了这家农贸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某。令记者意外的是,杨对媒体要了解并披露这件事情感到非常“为难”:他说,当日发生的事情的确和知情人向本报反映的一致,但“没有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作为当地一家知名企业的法人,他表示不想追究了。 据杨某讲,当日3名民警来到公司后,对于他解释的“因为马上放假,财务上取不出钱”的理由不予理睬,甚至扬言:“如果不给钱,信不信敢把你铐走?”后来民警和杨某在办公室发生激烈争吵。 据了解,迫于压力,杨某当天不得不把自己家里存了定期的两个存折上的钱取了出来,付了张某等的货款。昨日杨某表示,欠张某货款的债务纠纷,如协调不成还有法院来解决。而且,公司和张某等人是多年的老客户关系,“货款一时周转不开,欠上四五天也不用刑警大队出面吧?”公安局:接受吃请是错误的 10月14日,洛南公安局认为,出警是因为债权人报称被诈骗,是依法办事的,但人民警察接受当事人吃请的行为是错误的,公安局将进一步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