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枪决虚开1.9亿发票案首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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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03:36 北京晨报 | ||||||||
晨报四川专讯虚开增值税发票1.9亿元,给国家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被称为“建国以来最大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大案”日前告一段落。15日,四川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审判大会,在宣读完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的命令后,首犯谭劲被执行枪决。 2001年1月,谭劲注册了一公司。此后,谭劲伙同他人先后给25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78份,价税人民币1.9亿元,税额人民币2760万余元。其中受票单位向当地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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