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委调整内设机构 将增设房屋权属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04:14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潘澄清)昨天,市建委发布公告,内设的8个承担房屋行政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职责的业务处室进行了职责调整。 根据公告,市建委内部机构将增设房屋权属处,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本市房屋权属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房屋权属确认、登记、抵押、变更等管理工作;负责对区县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调解处理房屋权
此外,房改方案处与房改指导处合并为房改处,住房指导处更名为住宅发展与保障处,市场管理一处更名为房屋交易市场管理处,市场管理二处更名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处,保留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处(房屋防汛办公室)、拆迁管理处和物业管理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