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广告“驻扎”工商总局门前(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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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04:14 京华时报 | ||||||||||
作者: 赵晓路来源: 10月15日,西城城管大队月坛分队发现,在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大门不到20米的路南侧的停车位里,停着一辆白色面包车,车身上用红字打着广告,介绍该中介公司承办的商标策划、查询注册、商标设计等各种中介业务。据停车位管理部门介绍,在这里长期租用一个车位,单位每月需500元左右,个人只需300元左右。 据城管部门介绍,根据《北京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车辆设置车身广告属违法行为,但是按照“设置户外广告设施违反规划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拆除,并可以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该车身广告并未影响规划,在这里城管部门不是执法主体。因此,城管部门只能对此行为进行多次劝阻而无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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