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琐事开水泼伤邻居小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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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04:14 京华时报 | ||||||||
作者: 郭晓明 来源: 本报讯 (记者郭晓明通讯员陈实)外地来京打工的殷洪山与邻居发生纠纷后,竟然用开水将邻居孩子烫伤。近日,房山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附带民事赔偿1.3万余元。
4月30日,暂住良乡的殷洪山与邻居因琐事发生了争执,殷洪山为此记恨在心。次日,殷洪山端着一盆开水准备刷碗,见邻居的孩子一人在院中,便把一盆热水泼向孩子。孩子脖颈、后背等多处烫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