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投票赞成炒物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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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04:1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喻奇树) 10月16日上午,重庆佳华世纪新城业主正式统计投票结果,以此决定是否续聘佳华物业管理公司继续为自己的物管。结果,90%以上的选票不同意续聘佳华。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如果同意续聘的业主达不到2/3,原物业公司就不能继续作为小区的物管,但业主并没有最终“解聘权”,投票结束后,将由当地房管部门根据投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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