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电脑监控出租房屋纳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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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05:53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李怀今实习生潘铁柱通讯员郑立英)罗湖区规范房屋租赁税费管理,决定在全区11个税费代征点全面推广应用新征管模式,对一次性缴清管理费取得租赁许可后,未按期主动上门申报的纳税人及时进行跟踪监控和催报催缴。 据不完全统计,该区目前有私房出租户14万户,面积1000万平方米。2002年,罗湖区私房出租税收收入为3919万元,较上一年度增长24.6%;2003年为4474万元,较上一年度增
由于软件系统中税源信息的获得完全依赖代征人员的单方面人工录入,容易造成税源控管漏洞,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人为操作的存在和税费倒挂。 从今年7月份起,地税罗湖征管分局对税、费征收流程重新进行整合,将原来税、费分开征收、分头缴纳改为税、费“流水线”征收、一个窗口统一缴纳,从源头上抑制了个别出租户在窗口缴纳管理费后,不交税就离开的现象;完善委托代征软件功能,由电脑生成欠税跟踪监控报表,对任意区间内出租状态中未纳税申报的出租人及房屋进行查询统计,对一次性缴清管理费取得租赁许可后,未按期主动上门申报的纳税人及时进行跟踪监控和催报催缴。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李怀今实习生潘铁柱通讯员郑立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