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遭抢考验银行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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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05:57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铜川讯(记者 胥建礼)10月14日,本报报道了铜川市一储户在工行铜川市耀州区支行取到钱,出门后在门前的人行道上被抢。消息见报后,连日来,上百名读者就银行是否该对门前一定区域进行防范,以及银行有无责任等纷纷发表看法。 支持者:门前遭劫银行有责任
在西安市政府某部门工作的肖先生说,银行门前属于危险地段,各地发生的客户遭劫案后银行的态度惊人一致:这里是公共地方,被抢与他们无关。银行之所以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架势,用意很明显,就是怕承担连带责任。 读者普遍认为,客户在银行门前被抢,银行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一,银行周围属于经济重地,加强安全保卫是银行职责,银行安全保卫措施是否到位了?其二,银行门前虽是公共地方,但银行营业大厅也是谁都可以自由进出的公共场所,若歹徒在这里抢劫也能说无关吗?一门之隔,就可以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吗?其三,人都讲“各家自扫门前雪”,虽然门前是公共地方,但银行假若配备了保卫力量,将门前一定范围设为安全区域,对犯罪分子必会起到震慑作用。 反对者:银行担责任没依据 打进热线的读者,持反对意见的约占三分之一,他们认为,银行不是执法部门,无权也没有能力对门前区域进行管制。 工行耀州区支行姓郝的行长说,让银行负责事实上是把银行推到了一个高坎上,银行能对自己的门前实行管制吗?发生这样的事,银行同情储户,但却无能为力。这只是一个社会治安范畴的事,让银行承担责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他说银行的服务可以延伸,比如大客户取款时可以申请护送,取款数额较大时可以请求工作人员送到车上,但这都要经过银行的研究。 铜川市民寇先生说,银行没有责任,一是储户出了门后,储户和银行间的消费关系已经终止;其次是储户的防范意识太差,一个女同志取了巨款站在车前,钱不放进包里,目标暴露,本身缺少警惕性;三从法律角度讲,没有规定说银行门前必须设置保安,就是有保安,保安能否阻止事件的发生?保安管制的范围该有多大? 读者宋女士说,探讨责任是一面,但如何借此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是关键。作为储户,应尽量减少现金的交易,取大额现金要做好自我保护,也可以申请护送等服务。 银行门前劫走储户5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