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房产定行规短斤少两双倍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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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06:14 齐鲁晚报 | ||||||||
据新华社福州10月17日专电(记者沈汝发)福建省建设厅日前下发了由福建省房地产业协会制订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自律行规”。按照这一规范,“短斤少两”等非法所得将双倍返还买受人。 根据这一规范,开发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按房产面积测绘单位测算的面积进行售房,不得“短斤少两”;按合同规定时间交房,按规定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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