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时评:“解仇受贿说”荒唐透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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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06:21 新桂网 | ||||||||
据《华西都市报》10月15日报道,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镇原党委书记朱福忠涉嫌受贿、贪污现金达1725.85万元,他在辩解中有这么一说:不收钱就会被杀手追杀。原来,成都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田某某行贿36万元,称这是“冰释前嫌”款。朱说田还花钱雇3个杀手四处追杀他。 这名贪官好像真的很“委屈”、很“可怜”,他向法官“郑重说明”一些款不得不收
不少腐败官员都喜欢创新“腐败逻辑”,掩饰罪过的方法几近弱智,腐败者的理由一出口,人们就哭笑不得。这是直接的信息。 深层的信息是,此官之“红与黑”判断错位。《鹿鼎记》里评说韦小宝行为的一句话是:“纳贿之后,就不会再跟人为难,乃是官场中的通例。”纳贿安着好心吗?是让你不再与他“为难”,在金钱的利诱和追杀的威胁之下,你就屈服了?而且,朱某是现今的堂堂基层干部啊,能和小说中的韦小宝一样行事吗?可为什么他宁可选“黑”也不要“红”?联系此前个别地方“黑道”从政的现象,还有“红道”、“黑道”纠缠不清的现象,这些都值得高度警惕。 “解仇受贿说”出口,显示出心中已无是非之别,为了满足贪欲什么样的事情都做得出来,自然会什么样的理由都能找出来。解剖一个腐败官员的“受贿逻辑”,是为了警示试图腐败者与正在腐败者,为了以后少一些腐败者,少一些荒唐的“腐败逻辑”。(龚明俊) 作者:龚明俊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