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时评:为叫停公安局交规培训喝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06:21 新桂网 | ||||||||
据《西安晚报》10月17日报道,西安市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准备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交规培训并收取课时费,此举被杨凌物价主管部门以“公安交警、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没有举办交规培训和收费的权力”的理由紧急叫停。 笔者认为,此举不但表明了新形势下政府有关部门越来越求真务实的思想,树立起了执法严明、依法行政的好形象,更重要的是,在公共服务、公众权益维护等方面还具有更广
以往,当某一个权力部门向另一个权力部门提请审批一个收费项目时,因为大家均属权力部门,只要未侵害到自身部门的切身利益,囿于情面,一般不会提出异议。基于这种原因,大量的违规收费甚至属巧立名目的乱收费项目得以出台乃至泛滥。鉴于此,可以认定,在忠实于政策法规而不是屈从于各种官场规则方面,当地物价主管部门做出了非常好的表率。 当地公安局为什么做出这种明显有悖于法律条文的决定?也许公安局交警部门想当然地以为,他们有这种“特权”。物价主管部门将公安局的交规培训计划否决,是政府部门带头遵法守法、严格按照法律规范办事思想的一种具体体现,表明了新形势下政府消除特权、依法行政的理念。将该地方公安局与物价主管部门相比较,差距是多么的大!“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显然不能只是一句口号,它应该着重体现在政府部门的每一项为公共服务的实际工作里,落实在每一项维护公众权益的政策条文的制定、执行上。(孙凤忠) 作者:孙凤忠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