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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会刺激涨价吗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06:43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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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成都市青羊区、金牛区、锦江区等地按省地税局今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及土地转让财产行为税收管理的意见》,正在向房地产开发商催缴土地增值税。对此,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均表露出“成都住宅价格还会上涨”的担心。事实到底怎样?

  该《意见》最为引人注目的在于: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补缴1994年至2004年共计10年的土地增值税;二是今后房地产转让实行“先预缴,后清算”的预征方式,预征比例由各地在
销售额的1%-2.5%范围内酌情确定。以成都市为例,该市已确定其预征比例为1%。

  锦江区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规模不大,算一算近6年须补缴的土地增值税,“一下子要缴80多万元!”尽管该公司老总对这笔突然增加的支出感到“难以承受”,他还是一咬牙把费用交到了税务部门。不过,从税务部门催缴的情况看,大多房地产开发企业并不像该公司那样爽快。甚至一些开发商还称,“交税的这部分支出我们要在今后的楼盘销售中提价来弥补,至少每平方米要涨100元钱。”

  税务部门认为:追缴土地增值税和采取预征方式,是政府让房地产降温所采取的调控措施之一,必须执行。省财政研究所的一位专家称,土地市场是所有市场的源头市场,调控土地市场除认真执行现有的各种调控政策外,应恢复土地增值税。绝不能让由于土地减少、土地出让或转让价格上涨,导致房屋价格上涨,从而把国家应当取得的地租收益,转化为开发商的利润。

  显然,征税关心的是“大局”。至于房价是否上涨,最终将由市场来决定。只要开发商考虑自己纳税支出后的利润空间,所进行的提价能被消费者购买力所承受———当房屋售价超过了当地购买力所能承受的范围时,价格自然又会降下来。本报记者黄志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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