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串通记者“曝光”同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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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07:07 北京青年报 | ||||||||
新华社电 名牌床垫被媒体报道内装“黑心棉”。辽宁省第一例由同行业竞争引起的损害商品声誉案,10月15日在沈阳市皇姑区法院一审宣判,身为沈阳一家具厂老板的王某,犯损害商品声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卷入此案的某电视台记者周某被判无罪。 2002年3月,沈阳一家具制造厂法人王某,指派他人购买一大一小梦宝床垫两张,并将床垫拉回本厂车间。在车间内,王某将大的床垫打开观看,看到床垫内有黑色毛毡,后放置
沈阳市皇姑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作为同行竞争者,以贬低他人产品质量,损害其商品声誉为目的,与被告人韩某、周某事先预谋串通,编造散布梦宝床垫的虚假事实。梦宝床垫依法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制造经营市场准入,并依法接受工商、防疫、技术监督等部门的行政管理。按当时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的标准,已确认其商品为合格,证明梦宝商品合格,不属于黑心棉。三被告人的非法行为给经营商家造成经济损失,达到了其不正当竞争的目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王某、韩某犯损害商品声誉罪罪名成立。 法院认定,被告人王某勾结他人恶意串通,达到不正当竞争目的,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大;被告人韩某参与犯罪,所起作用较小;被告人周某作为记者,报道内容不真实新闻,造成后果,情节显著轻微,不以犯罪论处。 作者:王野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