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学生不满处分可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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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07:26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兰州电(记者 聂建江张泽远)兰州市教育部门日前出台了一项新规定,学校对违纪违规学生进行处分要听取当事学生的意见,如果学生对于学校的处分不满可以要求听证,自我申辩。 对于学校的处分,受处分学生或其监护人有要求申辩、听证和申诉的权利,听证会由学校领导、教师、学生代表、当事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参加,听取学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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