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透明”购物起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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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07:26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西安电在商店内安置摄像镜头,将店内场景通过悬置在店外临街的电视屏幕展现出来,不少顾客挑选物品的过程全都出现在电视里,这样的促销景象并不多见。西安一市民对商家的这种做法提出质疑,认为商家这样做不尊重顾客。记者注意到,这家临街商店的门面只是一个窄窄的向上延伸的楼梯,楼梯口的右上方悬挂着电视,电视上的画面则是店内二楼大厅的场景。场景随着摄像镜头的拍摄角度变化,店内大厅的环境和顾客影像不断更迭。
顾客屈先生认为店家如此做法不妥。店家没经过顾客允许,就直接将顾客形象通过屏幕展示出来,有侵犯隐私之嫌。 律师张冬生则认为,商店属于公共场合,将公共区域内活动展示出来,称不上侵犯个人隐私。但律师王洪认为,虽然没侵犯个人隐私,但商家的做法仍有不妥之处。诸如顾客掏钱、付费等不便公开的情景被暴露,势必会造成不良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