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旅游企业推行“一费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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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07:48 扬子晚报 | ||||||||
本报盐城电 针对黄金周期间出现的少数旅行社变相强迫消费、价格欺诈等行为,盐城市物价局从即日起,在该市旅游企业中推行“一线一标”的明码标价“一费制”。 盐城市物价局价格信息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一费制”要求各旅行社推行旅游报价“一价清”机制,包括游客自费项目的内容、接受形式及付费方式都应在旅游标价中标明;除游客可选择的旅游项目及证照办理费用外,各项旅游费用应在合同中一次性标明,出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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