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隐瞒信息将受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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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08:17 每日新报 | ||||||||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记者日前从中国保监会获悉,中国保监会吴定富主席日前以第11号主席令的形式公布的《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将于11月 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规定》增加了对保险机构和统计人员的奖惩内容。对于迟报统计信息、统计信息有重大遗漏或统计信息有误导性陈述,甚至弄虚作假的保险机构,将给予警告、50万元以下罚款、吊销经营许可等处罚。对于中国保监会及派出机构的统计工作人员,如果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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