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学生不满处分 可要求学校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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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08:33 汉网 | ||||||||
兰州市教育部门日前出台了一项新规定,学校对违纪违规学生进行处分要听取当事学生的意见,如果学生对于学校的处分不满可以要求听证,自我申辩。该文件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在接受书面听证要求7日内组织由有关领导、教师、学生代表、当事人参加的听证会。(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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