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乡镇工会成为建会的“桥头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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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10:3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傅乔成)近年来,福建省泉州市十分重视乡镇工会建设,走出一条以乡镇工会为龙头,带动村(社区)工会和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的“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的路子,有效地推动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如今,逐渐完善的乡镇工会已成为该市、县两级地方工会开展工作的“桥头堡”。 据介绍,泉州市、县两级工会既放权予乡镇工会又主动为其排忧解难,做到“四个下
“四个下放”包括:一放基层建会和职工入会的审批权,使企业建会、职工入会更快捷;二放基层工会干部的选配权,明确规定村(社区)和企业工会班子由乡镇工会审批;三放对基层单位劳动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权。全市所有乡镇都建立劳动关系监督协调小组,负责协调辖区内劳动关系的矛盾,监督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履行情况。四放基层职工和工会干部评优推选先进模范权。 “三个延伸”是指: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困难职工帮扶网络向乡镇延伸。官桥镇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今年1~6月共为工人追回欠薪30多万元,补偿伤亡抚恤金20多万元。 “两个提升”是指:对基层工会干部的保护提升一级、对突出事件的处理提升一级。市、县工会对乡镇工会干部和职工合法权益受侵,问题又较棘手时,采取“服务和指导工作下沉一级,维权活动提升一级”的办法,很好地维护了基层工会干部的权益。 到目前,泉州全市157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了工会委员会,并配有专职工会干部,履行县一级工会部分职能,发挥一级地方工会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