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调高污水处理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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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10:39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近日,沈阳“水价”上涨得到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的许可,现已下发到市里有关部门进行落实。此次只调整了水价中的污水处理费部分,自来水价格还将上调,届时才是沈阳水价的最终价格。 辽宁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日前作出批复,同意沈阳市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按用水量计算,居民用水每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费调整为0.5元,非民用水每立方米污水处理费调整
沈阳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后,一并取消排污水费和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此次水价上调低保户也在调整之列,但为了减轻低保户的负担,沈阳市政府计划调高低保金。 据统计,现在沈阳日处理污水量达104万吨,污水处理成本如果按0.404元/吨计算,每年污水处理费用需要1.4亿元。以现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0.2元/吨计,每年只能征收6700万元,这标志着现在的收入只够处理一半污水。如果污水处理费再不提高的话,今后部分污水处理厂将面临停运的危险。调整后沈阳每年可以征收污水处理费2.1亿元,扣除上缴省财政10%部分,沈阳市可得到1.9亿元,这样可以保证沈阳污水100%得到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