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建筑企业工会组建率要达到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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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11:11 石家庄日报 | ||||||||
集体合同强调关注进城务工人员工资和安全 本报讯(记者王静)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今年全市建筑企业要全部建立工会组织,在此基础上,职代会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建制率要达到80%以上。 市总工会要求,凡是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建筑单位,不分规模、人员多少,都必须依照
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不论其户籍是否在本地或工作时间长短,都要依法把他们组织到工会中来,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要建立适应建筑业会员流动频繁特点的入会方式和会籍管理办法,对入会进城务工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其会籍关系随劳动关系流动,劳动关系发生变动时,凭会员证接转会员关系。 各建筑企业要依照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每年召开1至2次职代会,并将企业重大决策、经营状况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 同时,非公有制企业要依照有关规定与职工一方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综合集体合同。根据建筑企业实际,就职工最关心的工资、安全与健康以及与企业稳定发展相关的其他问题签订专项集体合同。在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时,要特别注意把按时发放进城务工人员工资、保障其安全卫生权益等条款写入集体合同。主要是定期对职工食堂、宿舍、厕所等场所进行消毒。工地职工宿舍应设单人床,每人床铺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应通风,保温干燥,符合防火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劳务分包方的工资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公司及工会负责检查、督促其按时发到务工人员手中,并监督劳务分包方执行工资表制度,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务工人员工资的数额、时间及领取者签字。集体合同草案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签订生效后要认真抓好履行兑现工作,每年向职代会或职工大会报告一次集体合同条款的履行情况,使集体合同制度真正成为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完善企业管理的重要制度,以促进非公有制企业与职工共同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