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1.9亿发票案首犯被枪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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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11:22 新京报 | ||||||||
案犯欲立功减刑,两次临刑前提供举报线索均被四川警方识破为编造 本报讯 据《天府早报》报道虚开增值税发票1.9亿元,给国家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大案”告一段落。15日上午,首犯谭劲在四川绵阳
14日下午,绵阳市中院宣读完最高人民法院对谭劲执行死刑的核准命令后,谭劲当即向在场的政法干警检举了涉及江油辖区三起抢劫、盗窃犯罪线索,欲立功减刑逃脱一死。这已是谭劲临刑前第二次“立功”表现。今年1月宣布执行谭劲死刑命令时,谭大呼冤枉,如捞到救命稻草般抛出政法机关“尚未知”的犯罪线索。四川、广东两地政法干警历时数月侦查,结果事实证明其举报系子虚乌有。 14日临刑前,谭劲再次故伎重演,绵阳中院副院长胡昌永指示,尊重罪犯依法享有的权力,不惜一切代价一切力量,迅速查清谭劲提供的线索!江油警方连夜展开缜密排查。15日凌晨,江油警方证实,谭劲检举三案件的线索经过查实又系编造!上午10点过,正义的枪声响起,狡猾的“发票大鳄”结束了罪恶的生命。同案犯李斌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处罚金10万元;杨开国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5万元。 新闻回放 2001年1月中旬,谭劲、李斌、杨开国登记注册了“绵阳高新区众诚物质有限公司”。 谭劲、李斌等人自2001年3月12日至同年6月29日止,先后给京沪等地的共计25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78份,价税人民币1.9亿元,税额人民币2760万余元。其中受票单位向当地国家税务局申报抵扣进项税合计2735.1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