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万元行政处罚的荒诞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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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11:34 沈阳今报 | ||||||||
邵双平 因实验室内感染造成今年4月份京皖SARS传播,责任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近日被北京市宣武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处以两万元行政处罚。(10月16日《北京晨报》) 去年SARS危机的阴影还没完全从人们心头散去,今年实验室SARS魔鬼出笼又让我国如临大敌,按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和处罚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此时这条突如其来的
荒诞感产生的原因之一是罚款的数额。今年4月的 S ARS疫情源于实验室内感染,不仅工作人员被感染,还导致SARS在社会上传播,数人发病、1人死亡。尽管最后全国上下严阵以待,SARS病毒未能在更大范围传播,但毕竟已经造成1人死亡的后果,更让全社会再一次被迫集体面对SARS将袭的恐惧。宣武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作出行政罚款时具体援引的法规,报道中没有说明,因此我无法从制度的层面剖析罚款是否合理,但区区两万元的罚款很难让人将其与一场严重的公共卫生危机事件画上等号。 荒诞感产生的原因之二是罚款的出处。被处以两万元行政罚款的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而不是事故的责任人。疾控中心并非盈利性医疗单位,其经费应该来自于国家的财政拨款,也就是说,宣武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作出的罚款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是国家向国家交了这笔罚款,而当疾控中心经费不够的时候,还得伸手向国家要钱。罚来罚去都是纳税人的钱,实在有点无厘头,其荒诞不言而喻。 荒诞感产生的原因之三是作出罚款决定的时间。卫生部、科技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7月份就已经通报了京皖SARS疫情来源的调查结果,并作出责任认定,除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之外,中国疾控中心最高领导、中心主任李立明也因此去职。既然事故原因早已调查清楚,对相关责任人也早已作了处理,为何一直拖到三个多月后才作出行政罚款的决定?其中到底有什么不可为外人道的隐衷?而区区两万元的罚款,更容易使公众觉得这只不过是一次象征性的罚款。这个罚款决定的“马后炮”,也许只有“荒诞”两个字才可以形容我看完报道后的感受。 我相信对这条消息感到荒诞的绝对不是我一人,许多网友的网上留言都表达了类似的荒诞感受。有一个网友说,他想起了马三立的一句话:“逗你玩。”在处理公共卫生危机事件责任单位这样严肃的事情上,我们实在不希望有人逗我们玩,因为我们玩不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