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甲醛超标 上海一居民获赔6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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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12:03 中国环境报 | ||||||||
上海全筑公司为李女士装修了一套住房,可竣工后的房间里始终有异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最近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全筑公司应该对李女士不能入住房屋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赔偿李女士在外租赁房屋的费用59000元并修复因检测甲醛含量造成的房屋损坏。 2002年3月,李女士委托全筑公司装修一套住房。4个月后,房屋装修完毕,李女士一家三口入住。但李女士感觉房间内的空气始终存有异味。2003年7月,全筑公司同意李女士
之后,李女士一家一直在外租房度日。由于双方始终未能就房屋的整改措施以及责任承担事宜达成一致,李女士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全筑公司赔偿自己在外租房损失71000元,并修复因检测导致的房屋损坏。 法院审理过程中,全筑公司申请对房屋的空气质量重新检测,房屋的客厅、儿童房、书房甲醛含量均未超标。 法院注意到,第一次检测是在37摄氏度下进行的,第二次检测是在15摄氏度下进行的,且两次检测时间相距3个季度。法院认为,温度、通风等因素会改变室内空气中甲醛的浓度,全筑公司的装修行为与房屋空气中甲醛浓度的超标、上诉人因此遭受相关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做出前述判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