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官员贪污借口触目惊心 声称想怎样就怎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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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12:08 东方网 | |||||||||
2001年8月,卜功奎到博白县房地产管理所任所长后,便着手设立了“小金库”,把公款存进可随意支取的“私人银行”。没有设账,也没有记账凭证,根据他的授意写收条或借条,就可以把钱拿到自己的手中。“小金库”清算的票据经他审阅后,便指示烧毁。从2001年11月至2003年4月间,卜功奎利用各种“栽赃”手段,先后取出28笔公款占为己有。给上级领导送礼、送钱,是卜功奎抽取公款最堂皇的理由。
2001年11月14日,卜功奎上任不久,便从“小金库”中提取3万元上南宁,他称把钱送给了××厅、区×协、区××局的有关业务领导。此后,他又隔三差五地以在博白县及外地购买物品、请这些部门的人员吃饭等理由,多次提取公款落入自己腰包。他每取一次钱,都是几千上万元。以办公家业务为由假公济私,也是卜功奎惯用的手段。 2002年3月29日,卜功奎取款2.4万多元,称这笔钱拿去南宁办业务花了4000元,其余占为己有私用了。随后,他以同样理由,先后将公款2.4万元、1万元、10万元,占为己有。 卜功奎还善于利用各种存在或不存在的会议,虚构贪污公款的去向:2001年11月21日,他去桂林开会时,贪污了4000元。他称请了有关领导吃饭,还送了礼。其它各种会议,也是他大花公款“买”土特产送领导,并请吃饭…… 证人戳穿贪官“栽赃把戏” 2002年12月31日,卜功奎取款8000元落入私人腰包,却称把钱送给了县里10多人的年终检查工作组。后来,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向博白县检察院证实:那时他们根本没有这样的工作组,也没有到过房管所检查,更没有收过任何费用。 2002年10月10日,卜功奎取款2000元,称为了做电视业务广告宣传,花钱买烟、吃饭等招待电视台的人员。县电视台人员证实:他们没有到过房管所拍广告,更不存在卜功奎买烟、水果、请吃饭这种情况。 卜功奎虚构送钱进而贪污的理由五花八门。给领导送礼的“隐性”理由,他用得最多。2002年1月17日,卜功奎提取了10万多元,后分给该所领导班子成员及职工后,余下6万元。除其中7000元是发给他个人外,5.3万元他称购买烟、酒、年货、水果等物“慰问”领导,打发领导的小孩、老人等也成了他贪污常用的借口…… 监督缺席形成“一言堂” 纵观卜功奎一案,监督机制的缺席,是他为所欲为的根源。 据房管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说,卜功奎上任伊始,便多次在会上“训诫”职工:“我做的事情谁也不能议论,我当所长想怎样就怎样。谁要是想和我作对,没有他的好下场,是职工的下岗,是干部的免职。”房管所的财务人员叶某很无奈地说:“卜功奎每次叫我们从‘小金库’取钱给他,都笼统地说要拿去送人打点、疏通关系。他到底拿去送给谁,打点、疏通什么关系,从来没有告诉我们。他甚至对我们说,‘你们不要问,问了我也不会讲’。”叶某说,卜功奎拿钱后从来不写收条或借条给财务,“因为卜功奎要求过我们,他拿钱后,就等于支出报销了这笔钱,不会再拿回来给我们冲账。”卜功奎的做法,叶某虽然明知是违规行为,“但他是领导,我也只好这样做了”。 据叶某介绍,因为房管所的业务工作,多数是人家来求他们办理的多。卜功奎到任前,所里的招待费开支并不多。卜功奎到任后,每月在账上报销的餐费、烟票,平均都在1万多元以上,有的月份甚至有好几万元。在这些餐票、烟票、酒票中至少有2/3以上是虚报的。所里的小车没有正规手续,一般都不能出远门,但卜功奎却经常有广东、南宁、北海等地的过桥费、过路费、油票等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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