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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组织注册将有新变化 主管部门不审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16:17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据《新京报》报道:一直延续10多年的NGO(非政府组织或民间组织的英文缩写)注册时须有业务主管单位批准的规定有望取消,这是记者从前天举行的国际合作与公众参与研讨会上获悉的。

  国家民政部目前正在研究制定中国民间组织的评价体系,以规范民间组织的发展,此外,有关民间组织专职从业人员的福利、待遇和职称方面的相关规定也正在研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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