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浦北县六名官员因安全生产监管不力被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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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18:4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钦州十月十八日电(记者杨强 张为素) 据广西钦州市有关官员今天介绍,上周五(十五日),该市浦北县泉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覃勇等六名基层党政官员因对安全生产监管不力而被追究责任,分别被免职或停职处分。 据介绍,本月七日,广西自治区下发了《关于对全区烟花爆竹和打火机生产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的紧急通知》及《关于烟花爆竹和打火机生产企业暂时停止生产的紧急通知》后
十月十五日,经中共浦北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覃勇的中共浦北县泉水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提名免去其泉水镇人民政府镇长职务;免去黄昌平的中共浦北县泉水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提名免去陈书荣的泉水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并给予陈书荣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同日,中共浦北县委还对该县北通镇今年五月十三日及八月二十日发生的两起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免去黄世光的中共浦北县北通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提名免去其浦北县北通镇人民政府镇长职务,并由纪委立案审查;免去黄杰华的中共浦北县北通镇委员会委员职务,提名免去其浦北县北通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并由纪委立案审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