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数国企政策性破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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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19:09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10月18日消息“从2004年开始,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再搞4年左右时间就基本结束。而从今年开始,北京、上海、江苏、福建、浙江5省市已经不搞政策性破产,全部实行依法破产。”国资委企业司副司长张继武说。 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张继武是在日前由中国政法大学破产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破产法高峰论坛”中透露上述信息的。
目前,我国在企业破产方面实行的是双轨制:一种是依照《破产法》破产,一种是在按《破产法》破产的基础上,增加一些政策支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政策性破产。 据悉,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1994年在全国18个城市开始试点,1997年扩大到111个城市,进而开始普遍实施。到2004年4月底,全国共安排企业兼并破产项目8000多户,涉及国有商业银行呆账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权损失2900多亿元。 记者了解到,前一段时间,国资委曾组织各地对国有企业进行了调查摸底,结果显示,全国还有1800多户、拟核呆1700多亿元左右的国有大中型困难企业需要通过政策性关闭破产退出市场。(王擎)来源:中华工商时报责编:洪涛 | ||||||||